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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小化工”企业注意 重庆巴南区开展危化行业整治行动

时间:2023-06-20 09:20:07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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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和街道“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危化行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主要整治内容包括: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

   (一)企业开展自评。危险化学品企业于6月30日完成自评,将自评结果电子档报送至区应急局。

   (二)配合区应急局开展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带储存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现场评估,对加油站、票据式经营企业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现场评估。

    二、“小化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各村(社区)、街道行业部门要加强“小化工”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两项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数。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做到全覆盖。重点突出“五个有没有” :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非法从事化工生产行为;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经营性自建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普货仓库或“大棚房”违法违规堆放危险化学品。对新发现的疑似非法违法“小化工”第一时间报送街道办事处,配合区应急局进行分析研判、科学界定,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整治。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小化工”,要从严从快果断处置,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品生产经营的,依法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储存的“小化工”、小作坊和黑窝点一律立即取缔,坚决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厂房、清理原材料和产品),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严格落实《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应急厅[2023]8号)要求,不断提升执法精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

    扎实开展“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查全、查实、查准”隐患,“立改、真改、彻改”隐患。

    (一)企业学习研究危化烟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参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清单》、《第三方管理和危险作业重点排查清单》编写本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发现重大隐患的要第一时间向区应急局报告。

    (二)配合区应急局组织开展危化生产企业、带储存经营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和深化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一批“两重大一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事件。

    五、“五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紧盯违规检维修、委外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五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一)明确整治重点。对“五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危化企业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

    (二)强化资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五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三)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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