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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注意:广东东莞企业私设管道偷排废水,面临10-100万元罚款

时间:2023-08-17 15:33:11     |  说化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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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东东莞东坑生镇态环境分局近日在排查在线监控异常线索行动中,发现一家公司存在废水偷排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处,并对其相关生产工序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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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已办理排污许可证。根据环评等文件要求,该公司不得排放生产性废水。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表面处理、研磨、超声波清洗、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管道引至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

  执法人员在检查车间时,发现有一条地埋式管道向女厕所排放废水,废水通过化粪池排往厂外。执法人员摸排管道走向后,要求凿开遮盖排水管道的部分水泥地面,暴露出连接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池的排水管道。执法人员使用示踪剂,实验证实该公司擅自设置管道,把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从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引入女厕,最终排至外环境。

法律解读:

该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执法人员现场查封相关生产工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制作双笔录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该公司或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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