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5年12月27日发布通告,就《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7日。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12月2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修订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1月7日下午17:3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材料工业处),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33207
传真号码:020-83134774
电子邮件:cailiaochu@gdei.gov.cn
附件: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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