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相关规定要求,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安徽宣城得奇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扩区规划
2、规划概况: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安徽宣城得奇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扩区规划》,规划主导产业为电镀产业,电镀总镀件面积不突破原规划电镀总规模650万m2/年。宣城得奇表面处理中心扩区园区落成后,将会带动郎溪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通过引进新工艺、新技术,选用现代化标准生产流水线,使其成为国内一流的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产业园区。
规划范围:原规划的四至范围为:金牛西路以南、歌场路以西、韦村路以东、得奇路以北,原规划用地总面积约580亩。因现状园区剩余空地较少,无法满足后续电镀产能需求,本次拟在原表面处理中心西侧新增部分用地用以建设剩余电镀产能。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人:章所长
3、联系电话:1505605978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电话:17755466314
4、邮箱:248219997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根据开发区开发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的结果,分析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规划的主要因素。识别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预测和评价开发区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最后编写安徽宣城得奇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安徽宣城得奇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扩区规划
2、规划概况: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安徽宣城得奇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扩区规划》,规划主导产业为电镀产业,电镀总镀件面积不突破原规划电镀总规模650万m2/年。宣城得奇表面处理中心扩区园区落成后,将会带动郎溪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通过引进新工艺、新技术,选用现代化标准生产流水线,使其成为国内一流的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产业园区。
规划范围:原规划的四至范围为:金牛西路以南、歌场路以西、韦村路以东、得奇路以北,原规划用地总面积约580亩。因现状园区剩余空地较少,无法满足后续电镀产能需求,本次拟在原表面处理中心西侧新增部分用地用以建设剩余电镀产能。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人:章所长
3、联系电话:1505605978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电话:17755466314
4、邮箱:248219997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根据开发区开发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的结果,分析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规划的主要因素。识别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预测和评价开发区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最后编写安徽宣城得奇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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