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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注意了重点排查这些!

时间:2020-12-31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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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记者从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市安委会近日印发《东莞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以下统称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方案》指出,将通过专项整治,查清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标本兼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根据《方案》部署,各镇街(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现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存在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未经许可,无证生产经营化工产品等。根据排查结果,要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严厉打击。其中,对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或者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未经许可,无证生产经营化工产品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封闭非法生产装置及所在区域,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或者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方案》要求,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要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内容,压实责任,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督促考核,深入开展。要根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公布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记者】何建文
  【作者】 何建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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