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不同国家和组织给出的定义不同,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至260℃之间的具有一定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又如,德国将其定义为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而在我国的定义是: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总的来说,VOCs指化学性质活泼、具挥发性、会产生危害的一类有机物,其成分主要包括烃类(即碳氢化合物的统称,是由碳与氢原子所构成的化合物,主要包含烷烃、环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即是烃分子中的氢原子被卤素原子取代后的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和含氮有机化合物等,具体包括苯系物(如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氯化物、有机酮、酸、酯、醇、醚、胺和烃化合物等。
化学品制造业:苯类,烷烃,烯烃,卤代烃,醇类,醛类,酮类,酚类,醚类,酸类,酯类,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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