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厂区内,昆明海关所属玉溪海关关员对一批580吨的液氩开展危险化学品“批次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检验周期内的“同一批次”出口货物将由海关验证放行,无须再次实施现场查验。
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模式试点于2024年10月在昆明海关落地实施。目前,在所属玉溪、滇中、大理、蒙自、曲靖、腾冲海关开展试点。试点期间,出口危险化学品通关效率大幅提升。截至今年6月30日,云南省内通过“批次检验”模式出口的危险化学品达137批、货值5.2亿元。这一新模式也让企业切实受益。此次出口的液氩来自玉溪市工业气体生产企业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企业总经理陈建平介绍,液氩年产量可达1万吨。“批次检验”模式能更好地适应生产和物流安排,提高货物周转率,使平均每车货物运营成本下降20%,预计企业每年可节约仓储和物流成本约90万元。
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模式是海关按照顺势监管理念,并结合出口危险品(含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特点,推出的一项检验监管模式优化改革。改革前,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实施“批批检验”、100%现场查验作业。改革后,经首次检验合格的同一生产商、同一工艺,且成分组分、危险特性一致的“同一批次”出口危险品,由海关实施单证验证或单证分证审核后直接放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即报、即验、即放”。
昆明海关为扩大“批次检验”改革红利覆盖范围,立足云南省实际,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核等方式,初步评估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控制情况、信用状况等,选择省内优质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试点推行。同时,建立“一企一清单”信息库,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储存、运输相关要求,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危险品安全高效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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