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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贵州省出台化工园区建设认定新规删除“化工重点监控点“条款

时间:2025-12-16 10:06  |  说化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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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实施《贵州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这并不是贵州省第一次更新化工园区管理规定。贵州省分别于2021年和2023年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实施开展了化工园区认定。

  实施细则明确了14条约束性标准,认定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化工园区认定时需全部达到约束性标准,否则园区认定不合格。此外,为提升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明确了3条建设标准,引导各地建设高水平化工园区。

  实施细则明确了扩区条件。比如,原认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复核结果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建成区面积达到可利用面积的80%及以上;化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80%及以;应达到竞争力二级及以上等。

  实施细则系统明确了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要求。删除原版关于“化工重点监控点”相关条款,明确了“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全部纳入贵州省化工企业清单,引导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逐步进入认定化工园区”等要求。

  实施细则在附件中增加了《贵州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对需要进入一般或较低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的项目行业分类,审核要点等进行细化明确,对“化工行业门类”予以明确划分;同时对“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固废、废气、废液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可不进入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情况进行详细释义、明确定义,指导各地各部门更好把握政策边界,推动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科学发展,积极引导化工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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