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在役装置动态风险管控短板
近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浙江省在役化工企业工艺变更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标准化、清单化、闭环式方式,全面规范化工企业工艺变更全过程管理,补齐在役装置动态风险管控短板。
《指南》适用于在役化工企业涉及的工艺变更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且有储存设施(无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和医药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或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和医药企业。
《指南》明确,变更类型包括总平面布置变更、生产品种和能力变更、工艺流程变更、原辅材料变更、工艺控制参数变更、操作方法变更、设备设施变更、仪表控制系统变更、公用工程变更9种情形。
《指南》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将工艺变更严格划分为重要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3个等级,坚持风险“就高判定”原则。属于重要变更的,企业应办理立项手续,变更内容的实施按照建设项目管理。
与此同时,《指南》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明确工艺变更必须执行申请立项、风险辨识、分级审批、方案实施、现场监护、完工验收、资料更新、全员培训的完整工作链条,要求企业变更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工艺图纸、操作规程、联锁逻辑、安全技术档案,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考核,建立一变更一档案,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指南》要求,企业应建立健全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至少应包含变更管理职责、需纳入变更管理的类型、变更管理分级和变更工作流程;变更管理工作流程应包括变更申请、变更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措施、变更审批、变更实施、相关方培训、变更投用、变更验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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