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应急厅〔2020〕23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与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原则上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6月30日前主要问题全部完成督办整治。此次专项检查督导主要检查大型石化基地、原油储备库和重点石化企业等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单的企业。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为检查重点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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