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居住环境,武邑县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和“散乱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2020年11月15日,武邑县韩庄镇杨某某和骆某某无环保相关手续,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进行木质家具喷漆作业,污染物直接排向外环境,造成大气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等有关规定,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杨某某等二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截止目前来我县因木质家具喷漆行业违法排污案件共行政拘留7起,拘留人数共7人。
2020年11月15日,武邑县韩庄镇杨某某和骆某某无环保相关手续,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进行木质家具喷漆作业,污染物直接排向外环境,造成大气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等有关规定,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杨某某等二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高压执法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在此敬请广大企业业主守法经营,同时欢迎群众积极举报“散乱污”企业和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举报热线:12369。
信息来源:武邑环保发布
编后语:违法成本高,表面处理行业同行要提高意识,否则会悔之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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