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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超范围经营硫酸镍等危化品,广东珠海一企业被罚13万

时间:2021-12-03 15:52  |  南方Plus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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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应急部门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安全许可“回头看”核查行动,查处一起超范围经营危化品案件,依法对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24万余元,罚款13万元。

一直以来,危化企业超范围经营的监管难度大、调查取证复杂,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为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从源头上抓好危化品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珠海应急管理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开展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安全许可“回头看”核查行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重点企业经营状况,严查危化企业的超范围经营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今年10月,香洲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对一家危化贸易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安全许可“回头看”核查行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企业经营状况,发现企业的实际营业收入与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收入有较大出入,可能存在超范围经营危化品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以此为切入点,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严密审核企业近年的收入明细表、销售货物的发票清单、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货台账等资料,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多次约谈。

历时一个多月,执法人员结合实地走访物料管理仓库情况和询问笔录,反复比对分析,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认定该企业经营的硫酸镍(六水硫酸镍)、氯化钡、氯化镍、氯化铜、硼酸、氢氧化钾等六种危险化学品不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决定没收企业违法所得 240,045.35 元,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执法人员坚持不懈的走访调查中,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也逐渐意识到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主动配合调查;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该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对本次处罚心服口服、照单全收,对违法行为立行立改,承诺以后会守法经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该起因危化品超范围经营而被处以高额罚款的案例,正是当前珠海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文件精神,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的一个缩影。接下来,珠海市应急管理部门将继续以“严执法”倒逼企业“真整改”,督促企业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共同推动平安珠海建设。


【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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