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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385桶固化剂等危化品藏"无证仓库",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

时间:2021-11-10 09:52  |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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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危化品,是严重违法行为,请接受进一步调查!”面对储存着大量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的仓库,奉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告知涉案老板朱某。

11月9日,记者从奉化区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由于涉案金额、涉案物品数量巨大,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此案也是奉化区首例安全生产事前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今年10月8日,奉化西坞街道应急管理所、消防工作站执法检查人员在西坞南路55-1号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一疑似非法经营危化品窝点。

奉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处,据初步调查,涉案老板朱某未经许可并租用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仓库,储存并经营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危险化学品,共计385桶8.6吨,对周边住户、商铺、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朱某停止经营,将非法经营物品转移到专门危化品仓库封存后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危险性鉴定,朱某所经营的油漆、稀释剂等属于《危险化学目录》(2015版)中易燃液体(类别3),认定为危险化学品。
据奉化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与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人介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朱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奉化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

应急管理部门在此提醒:

国家对危化品的经营储存安全有严格的法规和标准进行规范,各企业应主动识别,并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会给自身、周边人群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属于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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